办好每起小案件 展现民生大情怀

时间: 2018-03-28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8776


 ▲赔偿款返还现场

 

 ▲检察官在办案路上

 当事人家中了解案情

 

 ◀法治宣传进乡镇

 ◀鼓励受害人安心生产生活

 赔偿款返还到受害人手中,像罗世香这样家中土鸡被盗的受害人就有7户,其中多为扶贫困难户和建卡贫困户,涉及被盗土鸡102只,现场返还赔偿款共11000元。

村民养的鸡相继被盗 法律意识淡薄不知报案

案情还得追溯到去年6月19日,巴山镇努力村的清晨一片静寂,睡梦中的罗世香被屋外的鸡鸣声吵醒,原以为是老伴昨晚没关好鸡圈门,便一边埋怨一边起床查看情况。“糟了,老伴,鸡少了20只,都是四五斤重量的!”罗世香意识到鸡被偷了,立马和老伴四处寻找鸡的下落,但左邻右舍、门前屋后、田间山坡上都不见鸡的踪影,喂养家禽是罗世香一家的主要收入来源,焦急的她不知所措地哭了起来,可由于没什么文化,只好忍气吞声作罢。

同年10月,家住庙坝镇南坪村的李习明家中也遭遇了跟罗世香一样的情况。早起喂鸡食时,发现鸡圈里的56只土鸡少了38只。由于周围的邻居都是留守老人和小孩,没有作案可能,便立马给家住县城的妹妹打电话,让她想办法帮忙找一找。妹妹在县城的土鸡市场找了一圈,无果,李习明无奈,自认倒霉。没想到,两个月后,噩运再次降临到他头上。上次被盗后所剩的18只土鸡,这次又被盗走了17只,仅剩1只,绝望中倍感无能为力。

罗世香、李习明等受害人家被盗后,都没有报案,直到后来派出所抓获了犯罪嫌疑人,通过乡间邻里四处打听失主下落,这才找到了受害人。

向嫌疑人家属释法明理 为受害人争取到赔偿款

“考虑到受害人中,超过半数为贫困户,养鸡和务农是他们的主要经济来源,土鸡被盗给他们造成经济损失的同时,也严重影响了他们脱贫致富的积极性,再加上土鸡养殖作为县里脱贫攻坚的重点产业项目,盗鸡案接连发生,势必影响着产业的健康发展。”据检察官张建华介绍,今年3月5日,当地派出所将该系列盗鸡案移交到县检察院,他们对该案各项材料进行审查,结合多数受害人家庭贫困的实际情况,认为情节恶劣,需尽快为受害人挽回损失。

随后,张建华一一给受害人打去电话,向他们了解被盗情况及需求。电话中,受害人纷纷要求作案人赔偿相应损失。

如何通过打击涉农侵财犯罪为贫困户挽回损失,更好地服务于振兴乡村和脱贫攻坚工作,一直是城口县检察院思考的重要课题。在公诉过程中,检察官分别告知了3名涉案嫌疑人该案情节的严重性,并在审讯时责令嫌疑人必须对受害人做出赔偿。为了将赔偿落到实处,犯罪嫌疑人家属的配合也非常重要。张建华和同事分别去到嫌疑人家中,对他们进行法治宣讲,并就赔偿来考虑量刑、减刑等问题作出了详细说明,希望家属们配合办案。经过反复努力沟通,3名犯罪嫌疑人纷纷认罪、悔罪,他们的家属也表示愿意积极配合赔偿。

经司法鉴定,涉案的102只土鸡折合成赔偿款总计9111元。最终,嫌疑人的家属们主动拿出赔偿金额总计11000元,为受害人争取到了最大额度的赔偿。

加大涉农案件打击力度 助力脱贫产业健康发展

3月12日22点左右,张建华打电话给罗世香,告知已为她挽回赔偿款的好消息。起初,电话那头的罗世香第一反应就以为这是诈骗电话,直到在村主任处核实信息后,才相信是真的。

检察官在办理该系列土鸡盗窃案时,一方面发现不少嫌疑人由于法律知识淡薄,在实施盗窃时觉得该行为不是犯罪,有的甚至认为只是违背了道德。另一方面,不少像罗世香一样的受害人在遭遇盗窃后,不懂得用法律武器来寻求帮助,普遍自认倒霉,以至于错过了最佳破案时机,纵容嫌疑人逍遥法外。许多案件都是嫌疑人落网后,通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向受害人核实案情时,方才知道原来被盗后是可以报案求助的。

针对这一情况,检察官们通过案件本身,向涉案人员及其家属普及了相关法律知识,通过“办一案教育一片、挽救一批”的方式,以案释法,防患未然。此外,为贯彻好“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该院还结合辖区群众实际情况,多次以开农家“坝坝庭”等时机,组织干警到对口帮扶的乡镇,对群众进行法治宣讲,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近年来,为给辖区群众和脱贫攻坚工作营造平安、稳定的良好环境,城口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办理涉农案件146件,其中侵财案件101件、涉枪涉爆案件16件、危险驾驶案件11件、侵犯人身权利案件18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0余万元。

今年初,城口县检察院就审查了一起因虐待老人引发的故意伤害案。被告人朱文(化名)因琐事,长期对其父亲朱华(化名)进行殴打,造成朱华桡骨骨折、多处软组织受伤,该案在当地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为进一步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真正达到“惩处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该院联合县法院,在修齐镇石景广场开了“坝坝庭”,300余名群众、180余名中学生到场旁听。庭上,公诉人详细举示了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的相关证据,并当庭对被告人进行了道德教育和法律训诫,同时告诫旁听群众传统美德不能丢、文明素养不可缺、法律底线不可越。旁听者纷纷表示,这种用身边发生的案例作为素材的法治教育方式,以案说法、以案释法、以案明法,极大地激发了他们主动学法的积极性。

据统计,近年来,城口县检察院以环境保护领域犯罪、保护未成年人权益、防范诈骗、公共安全领域犯罪等为主要内容,通过开设法治课堂、放映普法宣传片、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在辖区内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9次,覆盖学校14所、社区5个、乡镇街道4个,受益群众18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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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好每起小案件 展现民生大情怀


 ▲赔偿款返还现场

 

 ▲检察官在办案路上

 当事人家中了解案情

 

 ◀法治宣传进乡镇

 ◀鼓励受害人安心生产生活

 赔偿款返还到受害人手中,像罗世香这样家中土鸡被盗的受害人就有7户,其中多为扶贫困难户和建卡贫困户,涉及被盗土鸡102只,现场返还赔偿款共11000元。

村民养的鸡相继被盗 法律意识淡薄不知报案

案情还得追溯到去年6月19日,巴山镇努力村的清晨一片静寂,睡梦中的罗世香被屋外的鸡鸣声吵醒,原以为是老伴昨晚没关好鸡圈门,便一边埋怨一边起床查看情况。“糟了,老伴,鸡少了20只,都是四五斤重量的!”罗世香意识到鸡被偷了,立马和老伴四处寻找鸡的下落,但左邻右舍、门前屋后、田间山坡上都不见鸡的踪影,喂养家禽是罗世香一家的主要收入来源,焦急的她不知所措地哭了起来,可由于没什么文化,只好忍气吞声作罢。

同年10月,家住庙坝镇南坪村的李习明家中也遭遇了跟罗世香一样的情况。早起喂鸡食时,发现鸡圈里的56只土鸡少了38只。由于周围的邻居都是留守老人和小孩,没有作案可能,便立马给家住县城的妹妹打电话,让她想办法帮忙找一找。妹妹在县城的土鸡市场找了一圈,无果,李习明无奈,自认倒霉。没想到,两个月后,噩运再次降临到他头上。上次被盗后所剩的18只土鸡,这次又被盗走了17只,仅剩1只,绝望中倍感无能为力。

罗世香、李习明等受害人家被盗后,都没有报案,直到后来派出所抓获了犯罪嫌疑人,通过乡间邻里四处打听失主下落,这才找到了受害人。

向嫌疑人家属释法明理 为受害人争取到赔偿款

“考虑到受害人中,超过半数为贫困户,养鸡和务农是他们的主要经济来源,土鸡被盗给他们造成经济损失的同时,也严重影响了他们脱贫致富的积极性,再加上土鸡养殖作为县里脱贫攻坚的重点产业项目,盗鸡案接连发生,势必影响着产业的健康发展。”据检察官张建华介绍,今年3月5日,当地派出所将该系列盗鸡案移交到县检察院,他们对该案各项材料进行审查,结合多数受害人家庭贫困的实际情况,认为情节恶劣,需尽快为受害人挽回损失。

随后,张建华一一给受害人打去电话,向他们了解被盗情况及需求。电话中,受害人纷纷要求作案人赔偿相应损失。

如何通过打击涉农侵财犯罪为贫困户挽回损失,更好地服务于振兴乡村和脱贫攻坚工作,一直是城口县检察院思考的重要课题。在公诉过程中,检察官分别告知了3名涉案嫌疑人该案情节的严重性,并在审讯时责令嫌疑人必须对受害人做出赔偿。为了将赔偿落到实处,犯罪嫌疑人家属的配合也非常重要。张建华和同事分别去到嫌疑人家中,对他们进行法治宣讲,并就赔偿来考虑量刑、减刑等问题作出了详细说明,希望家属们配合办案。经过反复努力沟通,3名犯罪嫌疑人纷纷认罪、悔罪,他们的家属也表示愿意积极配合赔偿。

经司法鉴定,涉案的102只土鸡折合成赔偿款总计9111元。最终,嫌疑人的家属们主动拿出赔偿金额总计11000元,为受害人争取到了最大额度的赔偿。

加大涉农案件打击力度 助力脱贫产业健康发展

3月12日22点左右,张建华打电话给罗世香,告知已为她挽回赔偿款的好消息。起初,电话那头的罗世香第一反应就以为这是诈骗电话,直到在村主任处核实信息后,才相信是真的。

检察官在办理该系列土鸡盗窃案时,一方面发现不少嫌疑人由于法律知识淡薄,在实施盗窃时觉得该行为不是犯罪,有的甚至认为只是违背了道德。另一方面,不少像罗世香一样的受害人在遭遇盗窃后,不懂得用法律武器来寻求帮助,普遍自认倒霉,以至于错过了最佳破案时机,纵容嫌疑人逍遥法外。许多案件都是嫌疑人落网后,通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向受害人核实案情时,方才知道原来被盗后是可以报案求助的。

针对这一情况,检察官们通过案件本身,向涉案人员及其家属普及了相关法律知识,通过“办一案教育一片、挽救一批”的方式,以案释法,防患未然。此外,为贯彻好“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该院还结合辖区群众实际情况,多次以开农家“坝坝庭”等时机,组织干警到对口帮扶的乡镇,对群众进行法治宣讲,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近年来,为给辖区群众和脱贫攻坚工作营造平安、稳定的良好环境,城口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办理涉农案件146件,其中侵财案件101件、涉枪涉爆案件16件、危险驾驶案件11件、侵犯人身权利案件18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0余万元。

今年初,城口县检察院就审查了一起因虐待老人引发的故意伤害案。被告人朱文(化名)因琐事,长期对其父亲朱华(化名)进行殴打,造成朱华桡骨骨折、多处软组织受伤,该案在当地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为进一步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真正达到“惩处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该院联合县法院,在修齐镇石景广场开了“坝坝庭”,300余名群众、180余名中学生到场旁听。庭上,公诉人详细举示了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的相关证据,并当庭对被告人进行了道德教育和法律训诫,同时告诫旁听群众传统美德不能丢、文明素养不可缺、法律底线不可越。旁听者纷纷表示,这种用身边发生的案例作为素材的法治教育方式,以案说法、以案释法、以案明法,极大地激发了他们主动学法的积极性。

据统计,近年来,城口县检察院以环境保护领域犯罪、保护未成年人权益、防范诈骗、公共安全领域犯罪等为主要内容,通过开设法治课堂、放映普法宣传片、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在辖区内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9次,覆盖学校14所、社区5个、乡镇街道4个,受益群众18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