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李倩楠)自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启动以来,酉阳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不断加强和改进人民陪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了由县司法局、人民法院、公安局组成的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并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建立相关制度,切实抓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二是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积极发挥主体责任,强化部门衔接,主动对接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及时组织召开工作联系会议,共同推动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确保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按期完成。 三是加强宣传,扩大知晓面。通过多种途径全方位、立体式广泛宣传《人民陪审员法》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以及人民陪审员参审的典型案例和实际成效,极大地激发了公众参与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热情,为我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顺利进行夯实了舆论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