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拾柴为孩子点起希望之光

时间: 2018-10-21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8747

  本报讯 日前,一个身患重病的女婴被人遗弃在渝北空港一花丛中。渝北区公安分局双凤派出所民警历时两天找到其亲生父母,并对他们进行批评教育,使二人认识到错误。


  当日凌晨4时,渝北区公安分局双凤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空港大道一花台内有个婴儿。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发现花丛里有一个女婴,旁边放有一张纸板和一个书包,纸板上写着:“该小孩患有纯红细胞再生障碍,每隔十天就要到医院输液治疗,自己身上最后的钱都已经买了奶粉了,实在是无力治疗,希望好心人发现之后能够救人一命,小孩的出生日期为今年1月12日。”书包里面留有一罐奶粉和120元钱。


  民警将小孩带回派出所安排警务人员细心照料,同时抓紧查找婴儿的亲属。由于遗弃现场无有效视频,民警决定从周边监控入手。经过通宵达旦的工作,民警最终明确该遗弃行为可能是家住四川某边远农村的周某和王某所为。因一时无法联系到周某和王某,且孩子太小,派出所积极协调双凤桥街道,将小孩送到街道养老中心寄养。


  随后,双凤派出所民警驱车赶赴王某和周某户口所在地开展工作。在当地派出所的协助下,找到了被遗弃婴儿的父亲周某,并将周某带回渝北双凤派出所。


  据周某讲述,自己和老婆都是农村人,本来在外打工,妻子曾经怀了一个小孩,但孩子还没出生就夭折了。今年1月24日,两人好不容易等到了“甜甜”的降生,但小孩3个月大时查出患有纯红细胞再生障碍,从此两人便踏上了求医之路。小孩属于纯红细胞再生障碍中较为严重的一种,需要匹配骨髓移植才能最终治好,而在这之前每隔一段时间就要到医院输血。长期的治疗,花光了家里所有积蓄,还产生了数万元的外债。


  因“甜甜”没有参与医疗保险,面对高昂的医疗费用,所在村拟将该家庭确定为贫困户,政府部门也在积极想办法,但周某夫妇俩还是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10月9日,夫妻俩又带着“甜甜”到重庆儿童医院输血。医生告知二人,小孩的病情比较严重,建议尽快考虑给小孩进行骨髓移植手术。同时,两人需要先交几千元钱进行骨髓匹配。但这几千块对周某夫妇来说已是笔不小的数字。左思右想,夫妇俩觉得今后的路还很长,考虑到“甜甜”前期的治疗和以后的养育费用,自己难以承受,心想如果有家庭富裕的好心人收养“甜甜”,或许能够改变其命运。于是,两人便产生了将小孩遗弃的想法。


  他们抱着女儿乘坐公交车来到经常转车的渝北空港,因天时已晚,在附近找了一个旅店住下。妻子王某不忍心看到与女儿离别的场面,便由周某将小孩抱出去。但周某转悠了一圈也无法割舍,又把小孩抱了回去。直到第二天凌晨4点,周某再次抱着小孩走出旅店,见四周无人,才狠下心将小孩放在路边的花丛中。周某不忍离去,躲在一边静静地守候,直到公安民警将孩子抱走,他才与妻子一道怀着愧疚之心踏上返乡之路。


  对于周某夫妇的遗弃行为,因情节轻微,未对被遗弃人造成严重后果,民警依法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周某也表示,今后再也不会做这样的事了,会竭尽全力为小孩治病。民警策动街道和社区送来了奶粉、尿不湿等慰问品,还献上了自己的一份爱心,因当时公交车已收班,经领导同意后,民警用警车将“甜甜”送回到了家。


  渝北警方提醒>>>


  亲属患重病,家庭故然不幸,但监护人应克服困难,尽到自己的责任。法律明文规定,对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赡养(扶养),而拒不赡养(扶养),情节恶劣的构成遗弃罪。


  ■ 重庆法制报 重庆长安网 记者 朱颂扬 责编 陈洁 组版 李天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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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拾柴为孩子点起希望之光

  本报讯 日前,一个身患重病的女婴被人遗弃在渝北空港一花丛中。渝北区公安分局双凤派出所民警历时两天找到其亲生父母,并对他们进行批评教育,使二人认识到错误。


  当日凌晨4时,渝北区公安分局双凤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空港大道一花台内有个婴儿。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发现花丛里有一个女婴,旁边放有一张纸板和一个书包,纸板上写着:“该小孩患有纯红细胞再生障碍,每隔十天就要到医院输液治疗,自己身上最后的钱都已经买了奶粉了,实在是无力治疗,希望好心人发现之后能够救人一命,小孩的出生日期为今年1月12日。”书包里面留有一罐奶粉和120元钱。


  民警将小孩带回派出所安排警务人员细心照料,同时抓紧查找婴儿的亲属。由于遗弃现场无有效视频,民警决定从周边监控入手。经过通宵达旦的工作,民警最终明确该遗弃行为可能是家住四川某边远农村的周某和王某所为。因一时无法联系到周某和王某,且孩子太小,派出所积极协调双凤桥街道,将小孩送到街道养老中心寄养。


  随后,双凤派出所民警驱车赶赴王某和周某户口所在地开展工作。在当地派出所的协助下,找到了被遗弃婴儿的父亲周某,并将周某带回渝北双凤派出所。


  据周某讲述,自己和老婆都是农村人,本来在外打工,妻子曾经怀了一个小孩,但孩子还没出生就夭折了。今年1月24日,两人好不容易等到了“甜甜”的降生,但小孩3个月大时查出患有纯红细胞再生障碍,从此两人便踏上了求医之路。小孩属于纯红细胞再生障碍中较为严重的一种,需要匹配骨髓移植才能最终治好,而在这之前每隔一段时间就要到医院输血。长期的治疗,花光了家里所有积蓄,还产生了数万元的外债。


  因“甜甜”没有参与医疗保险,面对高昂的医疗费用,所在村拟将该家庭确定为贫困户,政府部门也在积极想办法,但周某夫妇俩还是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10月9日,夫妻俩又带着“甜甜”到重庆儿童医院输血。医生告知二人,小孩的病情比较严重,建议尽快考虑给小孩进行骨髓移植手术。同时,两人需要先交几千元钱进行骨髓匹配。但这几千块对周某夫妇来说已是笔不小的数字。左思右想,夫妇俩觉得今后的路还很长,考虑到“甜甜”前期的治疗和以后的养育费用,自己难以承受,心想如果有家庭富裕的好心人收养“甜甜”,或许能够改变其命运。于是,两人便产生了将小孩遗弃的想法。


  他们抱着女儿乘坐公交车来到经常转车的渝北空港,因天时已晚,在附近找了一个旅店住下。妻子王某不忍心看到与女儿离别的场面,便由周某将小孩抱出去。但周某转悠了一圈也无法割舍,又把小孩抱了回去。直到第二天凌晨4点,周某再次抱着小孩走出旅店,见四周无人,才狠下心将小孩放在路边的花丛中。周某不忍离去,躲在一边静静地守候,直到公安民警将孩子抱走,他才与妻子一道怀着愧疚之心踏上返乡之路。


  对于周某夫妇的遗弃行为,因情节轻微,未对被遗弃人造成严重后果,民警依法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周某也表示,今后再也不会做这样的事了,会竭尽全力为小孩治病。民警策动街道和社区送来了奶粉、尿不湿等慰问品,还献上了自己的一份爱心,因当时公交车已收班,经领导同意后,民警用警车将“甜甜”送回到了家。


  渝北警方提醒>>>


  亲属患重病,家庭故然不幸,但监护人应克服困难,尽到自己的责任。法律明文规定,对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赡养(扶养),而拒不赡养(扶养),情节恶劣的构成遗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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