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3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2019年第一次立法工作推进会,通报市人大常委会今年立法计划主要内容,市发改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等负责人就相关内容作了说明。 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共审议通过法规案15件,涉及地方性法规和自治县单行条例42项,较好完成了五年立法规划编制和生态环保、军民融合法规专项清理等工作。截至目前,我市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法规性决定有198件,自治县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有14件。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安排的立法项目共计40项,这40件立法项目包括四部分内容:结转2018年审议项目继续审议的法规案3件;2019年由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初次审议的项目11件,其中制定4件、修订7件;立法预备项目23件,其中制定9件、修订14件;审查批准项目3件。其中,初次审议的11件项目中,4件制定项目分别为: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重庆市湿地保护条例、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广阳岛长江生态文明创新实验区规划管理的决定、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办法。 会议要求,要根据年度立法计划项目落实情况,推进物业管理条例、天然气管理条例、宗教事务条例等3件结转审议项目,深入论证,不断修改完善法规草案。市人大相关专工委要注重主动介入、动态介入、实质性介入,着力抓好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11件初次审议项目和3件自治县单行条例的相关工作。对已列入年度立法计划的预备项目,相关起草责任部门要制定详实的工作计划,大力推进,防止“久预不审”“预备休眠”的情况发生。对于新情况新问题,各相关单位要加大研究预判,有针对性地开展对长江经济带建设、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驱动发展等重点领域的立法调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