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增强社区矫正对象改造、悔罪意识,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进一步树立学法、守法意识,日前,酉阳县普法办、社区矫正局工作人员分别对李溪、酉酬、可大、桃花源街道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分批次集中法治教育专题讲座。 活动中,社区矫正局工作人员组织学习了《重庆市社区矫正实施细则》,重点讲解了矫正对象的权利义务法律知识,要求他们增强法治观念,遵守社区矫正各项规定。社区矫正工作者针对重点人员普遍存在法律意识较差,法律知识欠缺等特点,结合典型案例向他们阐述了《宪法》、《刑法》、《婚姻法》以及《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常用法律知识,告诫大家在日常生活中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坚决不能做。同时引导大家当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侵害时,应懂得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社区矫正局局长李永和要求,各社区矫正服刑人员要认真学习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两院两部联合制定印发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自觉遵纪守法,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监督管理,做到自警、自律。同时要强化其身份意识、服刑意识和社会意识,强化社会责任感,纠正其不良习性,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社区矫正服刑人员作为特殊管理人群,一直是酉阳县普法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该局始终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为矫正管理的重要措施之一,常抓不懈,经常开展集中警示教育、约谈、心理辅导、组织公益性劳动,多措并举,有效的促进了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遵纪守法、服从监管意识,降低重新犯罪的机率,维护社会稳定。 各辖区内政法书记、派出所、司法所负责人对矫正服刑人员提出了相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