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186项任务已完成七成

时间: 2019-05-29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9539

本网讯 5月27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书面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底,《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中明确的186项具体任务已完成132项,占总任务量的70.9%,剩余54项任务将于年底前全部完成。

深化“放管服”改革

提升政府依法履职水平

在推进简政放权方面,我市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精简为449项,精简60%以上,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精简为9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全面取消。一般审批事项、一般社会投资项目、政府投资项目办理时限普遍压缩1/2以上,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村(社区)群众涉证事项压减至10项。

我市还印发《重庆市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制定《重庆市产业投资准入工作手册》,明确40个产业投资行业准入政策。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制度,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和智慧口岸建设扎实推进,整体通关时间压缩50%以上。

此外,我市建立了“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去年,围绕重点领域开展“双随机”抽查72次,发现并处置问题3万余起。加大对安全生产、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等领域监管力度,有效维护了市场秩序。推进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和社会信用体系联动建设,实现“红黑名单”、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信息集中统一公示。完善“信用承诺制”“红黑名单”制度和联合奖惩机制,累计查询行政相对人信用信息367万人次,触发“红黑名单”并实施信用联合奖惩8万余次。

在优化政务服务方面,我市推进了审批服务“全渝通办”,初步实现市、区县、乡镇(街道)同类审批服务事项的名称、编码、依据、类型一致,“网上办”事项占比超过80%,平台办件量累计超过2000万件。

提升行政立法质量和效率

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突出重点领域立法。我市重点推动涉及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打好“三大攻战”、实施“八项行动计划”的立法项目出台。2018年,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草案7件,制定或修订《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试行办法》等政府规章5件,立法服务保障改革发展的作用进一步显现。

完善法规规章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清理等机制,对争议较大的重要地方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健全立法沟通联系机制,及时妥善解决和处理地方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政府立法质量稳步提升。对《重庆市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社会高度关注的法规规章开展立法后评估,为后续立改废释奠定基础。

启动修订《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推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2018年市政府审查规范性文件230件,备案审查区县、市级有关部门规范性文件1407件,准予备案1284件。清理处置涉及“放管服”改革、军民融合等领域规范性文件479件,确保中央改革决策部署全面落地落实。

完善行政决策制度机制

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修订《重庆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确立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合规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大法定程序。启动修订《重庆市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健全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凡提请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重要改革方案、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涉法议题均通过事前合法合规性审查,有效防范决策风险,提高决策质量。

落实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制度,全市各级政府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年度预决算和财政收支情况,以及科技创新、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推行重大民生决策事项听证和民意调查制度,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

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完善履职、激励和保障机制,确立政府法律顾问固定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推进农业农村、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领域部门内综合执法,积极推进城市管理、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等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积极探索乡镇(街道)规划建设、环境保护等领域集中行使执法权加快构建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江津区白沙镇实现综合执法全覆盖。

加强重点领域专项执法,深入开展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大整治,“四山”综合整治扎实推进,缙云山、水磨溪、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等自然保护区专项整治初见成效。开展“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利剑执法”等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全年未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重拳整治非法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滥用农兽药、制假售假、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开展“质检利剑”执法行动,重点查处农资、建材、信息技术类产品、食品用塑料容器等违法案件。

强化制约和监督

让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坚持依法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重大事项制度,整改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健全知情明政制度,定期向市政协通报市政府工作情况。2018年,全市政府系统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1050件、市政协提案899件。

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对行政机关负责人“零出庭”单位进行约谈整改。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认真办理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2018年,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6.7万余条,其中市级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4万余条,各区县政府及其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7.3万余条。

坚持法治思维法治方式

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积极稳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改革试点,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探索生效行政复议决定公开,推进“阳光复议”。2018年,全市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362件,综合纠错率30%。

不断强化社会治理能力,推行“老马工作法”,推广“三社联动”“三事分流”“乡贤评理堂”等经验做法,切实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制定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与信访相对接3个指导意见,建立访调对接、诉调对接、警调对接的“三调对接”机制,依法依规调解社会矛盾纠纷。2018年,全市调解各类矛盾纠纷40.4万件,成功率达99.2%。推进信访法治化,33个市级部门制定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及时防控化解突出问题,2018年,受理涉法涉诉群众来信来访13675件次,依法导入5320件。

创新仲裁制度,完善国际化仲裁规则体系,2018年受理民商事案件4837件,涉及标的金额162.8亿元,受案数量、金额稳居全国前列。

记者 唐孝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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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186项任务已完成七成

本网讯 5月27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书面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底,《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中明确的186项具体任务已完成132项,占总任务量的70.9%,剩余54项任务将于年底前全部完成。

深化“放管服”改革

提升政府依法履职水平

在推进简政放权方面,我市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精简为449项,精简60%以上,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精简为9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全面取消。一般审批事项、一般社会投资项目、政府投资项目办理时限普遍压缩1/2以上,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村(社区)群众涉证事项压减至10项。

我市还印发《重庆市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制定《重庆市产业投资准入工作手册》,明确40个产业投资行业准入政策。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制度,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和智慧口岸建设扎实推进,整体通关时间压缩50%以上。

此外,我市建立了“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去年,围绕重点领域开展“双随机”抽查72次,发现并处置问题3万余起。加大对安全生产、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等领域监管力度,有效维护了市场秩序。推进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和社会信用体系联动建设,实现“红黑名单”、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信息集中统一公示。完善“信用承诺制”“红黑名单”制度和联合奖惩机制,累计查询行政相对人信用信息367万人次,触发“红黑名单”并实施信用联合奖惩8万余次。

在优化政务服务方面,我市推进了审批服务“全渝通办”,初步实现市、区县、乡镇(街道)同类审批服务事项的名称、编码、依据、类型一致,“网上办”事项占比超过80%,平台办件量累计超过2000万件。

提升行政立法质量和效率

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突出重点领域立法。我市重点推动涉及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打好“三大攻战”、实施“八项行动计划”的立法项目出台。2018年,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草案7件,制定或修订《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试行办法》等政府规章5件,立法服务保障改革发展的作用进一步显现。

完善法规规章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清理等机制,对争议较大的重要地方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健全立法沟通联系机制,及时妥善解决和处理地方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政府立法质量稳步提升。对《重庆市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社会高度关注的法规规章开展立法后评估,为后续立改废释奠定基础。

启动修订《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推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2018年市政府审查规范性文件230件,备案审查区县、市级有关部门规范性文件1407件,准予备案1284件。清理处置涉及“放管服”改革、军民融合等领域规范性文件479件,确保中央改革决策部署全面落地落实。

完善行政决策制度机制

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修订《重庆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确立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合规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大法定程序。启动修订《重庆市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健全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凡提请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重要改革方案、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涉法议题均通过事前合法合规性审查,有效防范决策风险,提高决策质量。

落实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制度,全市各级政府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年度预决算和财政收支情况,以及科技创新、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推行重大民生决策事项听证和民意调查制度,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

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完善履职、激励和保障机制,确立政府法律顾问固定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推进农业农村、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领域部门内综合执法,积极推进城市管理、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等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积极探索乡镇(街道)规划建设、环境保护等领域集中行使执法权加快构建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江津区白沙镇实现综合执法全覆盖。

加强重点领域专项执法,深入开展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大整治,“四山”综合整治扎实推进,缙云山、水磨溪、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等自然保护区专项整治初见成效。开展“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利剑执法”等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全年未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重拳整治非法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滥用农兽药、制假售假、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开展“质检利剑”执法行动,重点查处农资、建材、信息技术类产品、食品用塑料容器等违法案件。

强化制约和监督

让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坚持依法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重大事项制度,整改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健全知情明政制度,定期向市政协通报市政府工作情况。2018年,全市政府系统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1050件、市政协提案899件。

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对行政机关负责人“零出庭”单位进行约谈整改。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认真办理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2018年,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6.7万余条,其中市级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4万余条,各区县政府及其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7.3万余条。

坚持法治思维法治方式

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积极稳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改革试点,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探索生效行政复议决定公开,推进“阳光复议”。2018年,全市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362件,综合纠错率30%。

不断强化社会治理能力,推行“老马工作法”,推广“三社联动”“三事分流”“乡贤评理堂”等经验做法,切实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制定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与信访相对接3个指导意见,建立访调对接、诉调对接、警调对接的“三调对接”机制,依法依规调解社会矛盾纠纷。2018年,全市调解各类矛盾纠纷40.4万件,成功率达99.2%。推进信访法治化,33个市级部门制定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及时防控化解突出问题,2018年,受理涉法涉诉群众来信来访13675件次,依法导入5320件。

创新仲裁制度,完善国际化仲裁规则体系,2018年受理民商事案件4837件,涉及标的金额162.8亿元,受案数量、金额稳居全国前列。

记者 唐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