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把法治理念无声“浸”入居民心中

时间: 2019-09-27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9411

丁旭(左)接受群众法律咨询

人物名片:

丁旭,男,38岁,中共党员,重庆市两江新区司法局康美司法所所长。他连续2年被康美街道党工委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连续3年被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社局和重庆市公务员局表彰为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并记个人三等功一次,被重庆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授予重庆十佳“最美禁毒人”称号,被司法部表彰为模范司法所长。

将党和国家的政策与法律送到辖区居民的身边;让社区服刑人员感受到刑法执行的威严和温度;把遇事找法的理念植入居民心中;促使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有效地维护辖区社会稳定……自2015年6月担任重庆两江新区司法局康美街道司法所所长以来,丁旭数年如一日在基层默默奉献,用行动书写基层司法人的精彩。

带头学习创新工作

“打铁还需自身硬,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不断学习是完成新时代基层司法工作的根本保证。”这是丁旭经常说的一句话。他特别注重自己及全所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知识学习,带领全所人员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保持对党绝对忠诚。

在工作期间,丁旭通过自学考试取得了法律专业和工程造价专业两个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学位;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执业资格A证,并通过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考试取得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证,目前正在重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班学习。

正是通过多年坚持不懈的学习,在工作中他能熟练运用自身擅长的法律、心理学等知识,具备较高的法律法规政策运用能力、良好的沟通交流与协调组织能力和熟练的基层司法工作技能。

为了使司法所工作成效更明显,除常规工作优质完成外,丁旭更是积极思考,探索创新工作方式,并取得良好的效果。例如,创新组织辖区居民利用自己的私家车参加各类公益法治宣传,使法治宣传触角延伸到居民的生活和工作所到之处,突破了传统宣传模式的短板。

他还创新组织辖区居民每年至少举办2场大型群众法治文艺演出,所有节目由辖区居民自编自演,让法治的理念在参演活动中“浸”入居民心里,“润”达社会的最小细胞;在辖区所有学校开展为期3年的“小手牵大手”普法活动,现已成功举办“我是小小普法员”法治征文、法治绘画、禁毒征文等比赛,让普法的种子在校园种下,使法治之花在辖区盛开;创新建设法治宣传阵地,正积极筹建两江新区第一个法治主题公园。

真心实意帮教安置

每天,丁旭都要提前1小时到司法所,进办公室第一件事就是打开市司法局统一配置的内网电脑,查看司法所目前管理的社区服刑犯人的历史活动轨迹,确定他们有没有违规越界,是否按规定完成每日APP打卡。每天上班前查一查,已经成了丁旭的固定习惯。用他的话说:司法所的所有工作中,社区矫正工作是重中之重,因为改造一个罪犯比做一件事要难得多。每天查一查心里才踏实。

2014年9月,康庄美地公租房居民杨某,因在康庄美地公租房广场附近违规占道经营与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发生冲突用刀具捅伤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杨某到康美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后,丁旭在走访中发现,其妻子和大女儿都是残疾人,另一个孩子当时不满3岁,杨某家庭生活压力非常大。于是,丁旭到康庄美地物业公司想法协调了一个公益经营区域,为杨某提供一个可以修补皮鞋的摊位,同时引导其妻子邓某在附近社区农贸市场租赁一个摊位经营农产品。由此,杨某一家人的基本问题得以解决。

通过真情实意的帮教,丁旭赢得杨某的信任。在社区矫正过程中,杨某遇到任何烦心事都向丁旭汇报,再也不用违法手段处理所遇到的问题。现在杨某已在社区注册成为一名普法宣传志愿者,每次社区举行的法治宣传,他都积极参加,他表示虽然自己矫正期满了,但仍然会参与到志愿服务中来,为社会、为社区尽一点自己的力量。

为使司法所管辖的社区矫正人员都能认罪服法、积极改造,丁旭还创新引入重庆冬青社工协助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管理,在两江新区率先通过社会购买服务方式,利用社工组织专业的心理咨询服务、个案跟踪帮扶等。

积极主动化解纠纷

为实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不将矛盾上交的工作目标,丁旭主导建立健全了街道、社区二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形成纵向到户、上下互通的调解组织网络,实现矛盾纠纷预防、发现、报告、调解、回访全过程的规范运作。

2016年7月13日晚,因极端天气天降暴雨,康庄美地公租房外市政公路大量积水,导致辖区居民郭某(残疾人)之子郭小某(13岁)意外溺亡,事发后网友转发不实视频,引发众多关注,重庆大渝网等知名媒体纷纷跟进报道。

丁旭与街道调委会其他成员第一时间介入,联络交通部门及时作出权威认定,及时辟谣,并主动召集郭某及亲属、市政部门、公租房物业、建设公司等一起开展调解。通过近2天艰苦的多方拉锯式调解,终于成功化解此纠纷,有效控制了事件的恶化。

2017年4月,居民栗某因商业纠纷,到知名互联网企业某公司“维权”,并在百度贴吧文字直播。丁旭得知后立即前往现场,与民警一起将栗某劝离,召集公司高层与园区管理部门了解经过,辨明法律关系和双方责任,明确告知栗某其诉求与客观事实不符,该公司并不是纠纷的主要责任方。经过2天工作,通过法、情、理分析,成功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也实实在在的维护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利。

记者 冯裕波 实习生 范时世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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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把法治理念无声“浸”入居民心中

丁旭(左)接受群众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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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旭,男,38岁,中共党员,重庆市两江新区司法局康美司法所所长。他连续2年被康美街道党工委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连续3年被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社局和重庆市公务员局表彰为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并记个人三等功一次,被重庆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授予重庆十佳“最美禁毒人”称号,被司法部表彰为模范司法所长。

将党和国家的政策与法律送到辖区居民的身边;让社区服刑人员感受到刑法执行的威严和温度;把遇事找法的理念植入居民心中;促使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有效地维护辖区社会稳定……自2015年6月担任重庆两江新区司法局康美街道司法所所长以来,丁旭数年如一日在基层默默奉献,用行动书写基层司法人的精彩。

带头学习创新工作

“打铁还需自身硬,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不断学习是完成新时代基层司法工作的根本保证。”这是丁旭经常说的一句话。他特别注重自己及全所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知识学习,带领全所人员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保持对党绝对忠诚。

在工作期间,丁旭通过自学考试取得了法律专业和工程造价专业两个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学位;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执业资格A证,并通过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考试取得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证,目前正在重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班学习。

正是通过多年坚持不懈的学习,在工作中他能熟练运用自身擅长的法律、心理学等知识,具备较高的法律法规政策运用能力、良好的沟通交流与协调组织能力和熟练的基层司法工作技能。

为了使司法所工作成效更明显,除常规工作优质完成外,丁旭更是积极思考,探索创新工作方式,并取得良好的效果。例如,创新组织辖区居民利用自己的私家车参加各类公益法治宣传,使法治宣传触角延伸到居民的生活和工作所到之处,突破了传统宣传模式的短板。

他还创新组织辖区居民每年至少举办2场大型群众法治文艺演出,所有节目由辖区居民自编自演,让法治的理念在参演活动中“浸”入居民心里,“润”达社会的最小细胞;在辖区所有学校开展为期3年的“小手牵大手”普法活动,现已成功举办“我是小小普法员”法治征文、法治绘画、禁毒征文等比赛,让普法的种子在校园种下,使法治之花在辖区盛开;创新建设法治宣传阵地,正积极筹建两江新区第一个法治主题公园。

真心实意帮教安置

每天,丁旭都要提前1小时到司法所,进办公室第一件事就是打开市司法局统一配置的内网电脑,查看司法所目前管理的社区服刑犯人的历史活动轨迹,确定他们有没有违规越界,是否按规定完成每日APP打卡。每天上班前查一查,已经成了丁旭的固定习惯。用他的话说:司法所的所有工作中,社区矫正工作是重中之重,因为改造一个罪犯比做一件事要难得多。每天查一查心里才踏实。

2014年9月,康庄美地公租房居民杨某,因在康庄美地公租房广场附近违规占道经营与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发生冲突用刀具捅伤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杨某到康美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后,丁旭在走访中发现,其妻子和大女儿都是残疾人,另一个孩子当时不满3岁,杨某家庭生活压力非常大。于是,丁旭到康庄美地物业公司想法协调了一个公益经营区域,为杨某提供一个可以修补皮鞋的摊位,同时引导其妻子邓某在附近社区农贸市场租赁一个摊位经营农产品。由此,杨某一家人的基本问题得以解决。

通过真情实意的帮教,丁旭赢得杨某的信任。在社区矫正过程中,杨某遇到任何烦心事都向丁旭汇报,再也不用违法手段处理所遇到的问题。现在杨某已在社区注册成为一名普法宣传志愿者,每次社区举行的法治宣传,他都积极参加,他表示虽然自己矫正期满了,但仍然会参与到志愿服务中来,为社会、为社区尽一点自己的力量。

为使司法所管辖的社区矫正人员都能认罪服法、积极改造,丁旭还创新引入重庆冬青社工协助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管理,在两江新区率先通过社会购买服务方式,利用社工组织专业的心理咨询服务、个案跟踪帮扶等。

积极主动化解纠纷

为实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不将矛盾上交的工作目标,丁旭主导建立健全了街道、社区二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形成纵向到户、上下互通的调解组织网络,实现矛盾纠纷预防、发现、报告、调解、回访全过程的规范运作。

2016年7月13日晚,因极端天气天降暴雨,康庄美地公租房外市政公路大量积水,导致辖区居民郭某(残疾人)之子郭小某(13岁)意外溺亡,事发后网友转发不实视频,引发众多关注,重庆大渝网等知名媒体纷纷跟进报道。

丁旭与街道调委会其他成员第一时间介入,联络交通部门及时作出权威认定,及时辟谣,并主动召集郭某及亲属、市政部门、公租房物业、建设公司等一起开展调解。通过近2天艰苦的多方拉锯式调解,终于成功化解此纠纷,有效控制了事件的恶化。

2017年4月,居民栗某因商业纠纷,到知名互联网企业某公司“维权”,并在百度贴吧文字直播。丁旭得知后立即前往现场,与民警一起将栗某劝离,召集公司高层与园区管理部门了解经过,辨明法律关系和双方责任,明确告知栗某其诉求与客观事实不符,该公司并不是纠纷的主要责任方。经过2天工作,通过法、情、理分析,成功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也实实在在的维护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利。

记者 冯裕波 实习生 范时世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