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12点25分,秀山县首例确诊患者经过十天精心治疗,达到解除隔离和出院标准,正式出院。 31岁的男性患者孙某,有武汉务工经历,1月19日,孙某自驾从武汉回到秀山,患者出现发热。 1月21日,孙某到秀山县人民医院就诊。 1月23日,孙某确诊患病,成为秀山报告首例确诊病例。这是渝东南片区首例确诊病例。确诊后,孙某在秀山县人民医院隔离病房接受治疗。 1月26日,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主任郭述良立即带领市级8人专家小组从黔江赶到秀山。 1月27日,孙某临床表现好转。这让专家组和医护人员都倍感振奋。 之后几天,孙某病情持续缓解,连续多天无发热,咳嗽、气短等情况,并能下地活动。 1月29日、31日,孙某连续两次病毒核酸检查均为阴性,胸部CT显示:双肺病灶明显吸收。 2月1日,市级专家组再次来到秀山对孙某进行现场会诊。
专家组认为,孙某体温恢复正常已有一周时间(达到3天以上),呼吸道症状明显好转,连续两次呼吸道病原核酸两次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间隔一天),已达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的解除隔离和出院标准。
根据《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出院标准和出院流程(试行第一版)的通知》,市级专家组同意孙某今日出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