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对企业分类实施阶段性免减缓返社会保险费政策

时间: 2020-03-18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000

本网讯(记者 饶果)今(18)日,记者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市人力社保局对全市企业分类实施阶段性免、减、缓、返社会保险费政策,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长黎勇表示,预计免、减两项政策将为全市近16万户企业减轻社保费负担101亿元左右。

从2月至6月,5个月内免征全市各类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职工个人缴费因涉及个人权益记录、保障等不予免征,仍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执行。

从2月至4月,3个月减半征收全市各类大型企业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保费的单位缴费部分,职工个人缴费因涉及个人权益记录、保障等不予减征,仍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据了解,享受以上两项减、免政策的企业(含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市统计部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认定企业类型后,由区县社保经办机构直接办理,无需企业申报。预计免、减两项政策,将为全市近16万户企业减轻社保费负担101亿元左右。同时,市人力社保局还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保费的参保单位,在减免政策执行期内(即中小微企业在2月至6日期间,大型企业在2月至4月期间),可申请从2月开始缓缴当期应缴纳社保费,缓缴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符合缓缴条件的参保单位,向参保地人力社保部门提交征收期延长申请,人力社保部门会同税务部门审核办理,并报市人力社保局、重庆市税务局备案。

此外,制定出台中小企业援企稳岗政策,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企业,按3个月企业及职工应缴社会保险费的50%给予稳岗返还。截至3月17日,共有7300多户企业提出申请,涉及职工70.8万人、涉及补贴资金14.3亿元;已完成审核公示程序的有1073户,涉及职工13.1万人、金额2.3亿元,正逐步兑现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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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对企业分类实施阶段性免减缓返社会保险费政策

本网讯(记者 饶果)今(18)日,记者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市人力社保局对全市企业分类实施阶段性免、减、缓、返社会保险费政策,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长黎勇表示,预计免、减两项政策将为全市近16万户企业减轻社保费负担101亿元左右。

从2月至6月,5个月内免征全市各类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职工个人缴费因涉及个人权益记录、保障等不予免征,仍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执行。

从2月至4月,3个月减半征收全市各类大型企业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保费的单位缴费部分,职工个人缴费因涉及个人权益记录、保障等不予减征,仍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据了解,享受以上两项减、免政策的企业(含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市统计部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认定企业类型后,由区县社保经办机构直接办理,无需企业申报。预计免、减两项政策,将为全市近16万户企业减轻社保费负担101亿元左右。同时,市人力社保局还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保费的参保单位,在减免政策执行期内(即中小微企业在2月至6日期间,大型企业在2月至4月期间),可申请从2月开始缓缴当期应缴纳社保费,缓缴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符合缓缴条件的参保单位,向参保地人力社保部门提交征收期延长申请,人力社保部门会同税务部门审核办理,并报市人力社保局、重庆市税务局备案。

此外,制定出台中小企业援企稳岗政策,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企业,按3个月企业及职工应缴社会保险费的50%给予稳岗返还。截至3月17日,共有7300多户企业提出申请,涉及职工70.8万人、涉及补贴资金14.3亿元;已完成审核公示程序的有1073户,涉及职工13.1万人、金额2.3亿元,正逐步兑现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