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领域”助成渝经济圈建设

时间: 2020-07-24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180

  本网讯 7月23日,重庆市江津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姚家永率队赴四川省泸州市司法局学习考察交流,商谈两地司法行政工作战略合作事宜,并签署了全领域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建立多渠道、全方位的合作交流机制。

  江津和泸州是位于成渝双城经济圈中的重要支点城市,山水相邻,人文相亲,民俗相通,市场相融。该协议的签订,是两地司法行政系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战略部署,推进《重庆市司法局四川省司法厅深化战略合作协同打造“四个共同体”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框架协议》落地见效的一项具体举措。

  根据两地签订的协议,双方将按照服务大局、共建共享、优势互补、统筹推进的原则,在依法治区(市)、法治政府、法律服务、社会治理、队伍建设五大领域全面加强合作,建立完备、高效、便捷的区域协作交流机制,推动两地司法行政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在依法治区(市)领域,两地将建立法治建设协同机制、法治督察协同机制,法治建设专家库,发挥两地法治专家人才集群优势,共享两地典型性、先行性、创新性法治建设经验。

  在法治政府领域,两地将建立行政执法监督联动机制,行政复议区域协同机制,推进行政复议信息共享、专家库共用,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

  在法律服务领域,两地将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统一法律援助受理标准,建立法律服务管理协同机制,构建区域协同、一体运行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现两地法律服务资源有序流动。

  在社会治理领域,两地将共建边界联合调解中心,建立法治宣传联合机制、社区矫正执法协同机制、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协管机制,加强重大、突发矛盾纠纷事件的联合管控与应急处置。

  在队伍建设领域,两地将整合教育培训资源,建立人才培训交流机制,共建高质量高规格网络学习“云平台”,打造两地司法行政系统教育培训融合共建共享新模式,加强两地法治人才跨区域学习交流。

  两地司法局在协议签订后的交流座谈中一致表示,将以此次签订全领域合作框架协议为契机,充分发挥两地司法行政工作的特色和优势,全领域多角度多层次推进,推动双方从浅层合作向深度协作转变,不断提升双方合作的含金量和影响力,共同开创两地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记者 周喜冬 通讯员 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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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领域”助成渝经济圈建设

  本网讯 7月23日,重庆市江津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姚家永率队赴四川省泸州市司法局学习考察交流,商谈两地司法行政工作战略合作事宜,并签署了全领域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建立多渠道、全方位的合作交流机制。

  江津和泸州是位于成渝双城经济圈中的重要支点城市,山水相邻,人文相亲,民俗相通,市场相融。该协议的签订,是两地司法行政系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战略部署,推进《重庆市司法局四川省司法厅深化战略合作协同打造“四个共同体”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框架协议》落地见效的一项具体举措。

  根据两地签订的协议,双方将按照服务大局、共建共享、优势互补、统筹推进的原则,在依法治区(市)、法治政府、法律服务、社会治理、队伍建设五大领域全面加强合作,建立完备、高效、便捷的区域协作交流机制,推动两地司法行政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在依法治区(市)领域,两地将建立法治建设协同机制、法治督察协同机制,法治建设专家库,发挥两地法治专家人才集群优势,共享两地典型性、先行性、创新性法治建设经验。

  在法治政府领域,两地将建立行政执法监督联动机制,行政复议区域协同机制,推进行政复议信息共享、专家库共用,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

  在法律服务领域,两地将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统一法律援助受理标准,建立法律服务管理协同机制,构建区域协同、一体运行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现两地法律服务资源有序流动。

  在社会治理领域,两地将共建边界联合调解中心,建立法治宣传联合机制、社区矫正执法协同机制、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协管机制,加强重大、突发矛盾纠纷事件的联合管控与应急处置。

  在队伍建设领域,两地将整合教育培训资源,建立人才培训交流机制,共建高质量高规格网络学习“云平台”,打造两地司法行政系统教育培训融合共建共享新模式,加强两地法治人才跨区域学习交流。

  两地司法局在协议签订后的交流座谈中一致表示,将以此次签订全领域合作框架协议为契机,充分发挥两地司法行政工作的特色和优势,全领域多角度多层次推进,推动双方从浅层合作向深度协作转变,不断提升双方合作的含金量和影响力,共同开创两地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记者 周喜冬 通讯员 杨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