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落实执法三项制度 助力法治政府创建

时间: 2021-04-28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121

本网讯(孙洪波 通讯员 周杨)为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创建重庆市市级法治政府示范区,今年来,黔江区司法局对照法治政府示范区创建指标中关于行政执法工作的22项指标要求,督促指导全区行政执法机构逐一对标对表,查漏补缺,确保各项工作材料全、不漏项、全覆盖,通过“以创促建”带动全区行政执法更加严格规范工作文明。

抓好执法公示制度落实,打造阳光政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信用信息平台、公示栏等载体,各执法机构以线上线下方式多渠道公示本单位的行政权责清单、执法主体、执法流程、投诉监督、执法检查记录、执法决定等各类执法信息,确保公示的信息内容全面、一目了然,区司法局开辟了“执法监督”专栏,公示执法信息近500条。同时,严格规范执法过程,执法人员不少于两人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和听证权利。

抓好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确保执法留痕。以执法案卷为突破口,在全区15个重点执法机构中,随机抽选50本行政处罚案卷,认真查看案卷是否达到执法主体合法、适用法律准确、过程记录完整、履行程序正当、案卷装订规范、视听资料保存完好等要求,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指导相关执法机构进一步健全了执法音像记录等执法档案资料存储、借阅等管理制度并按要求配齐执法记录设备。

抓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严把法治关口。各执法机构依托内设法治科室和人员,落实专人专班,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健全部门审核事项清单。黔江区生态环境局建立对外法律文书“五级审查制度”(初审、科室审、副支队审、支队长审、局长办公会审),区城管局邀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成效明显,当事人因不服行政决定引发的行政争议大幅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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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区:落实执法三项制度 助力法治政府创建

本网讯(孙洪波 通讯员 周杨)为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创建重庆市市级法治政府示范区,今年来,黔江区司法局对照法治政府示范区创建指标中关于行政执法工作的22项指标要求,督促指导全区行政执法机构逐一对标对表,查漏补缺,确保各项工作材料全、不漏项、全覆盖,通过“以创促建”带动全区行政执法更加严格规范工作文明。

抓好执法公示制度落实,打造阳光政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信用信息平台、公示栏等载体,各执法机构以线上线下方式多渠道公示本单位的行政权责清单、执法主体、执法流程、投诉监督、执法检查记录、执法决定等各类执法信息,确保公示的信息内容全面、一目了然,区司法局开辟了“执法监督”专栏,公示执法信息近500条。同时,严格规范执法过程,执法人员不少于两人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和听证权利。

抓好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确保执法留痕。以执法案卷为突破口,在全区15个重点执法机构中,随机抽选50本行政处罚案卷,认真查看案卷是否达到执法主体合法、适用法律准确、过程记录完整、履行程序正当、案卷装订规范、视听资料保存完好等要求,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指导相关执法机构进一步健全了执法音像记录等执法档案资料存储、借阅等管理制度并按要求配齐执法记录设备。

抓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严把法治关口。各执法机构依托内设法治科室和人员,落实专人专班,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健全部门审核事项清单。黔江区生态环境局建立对外法律文书“五级审查制度”(初审、科室审、副支队审、支队长审、局长办公会审),区城管局邀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成效明显,当事人因不服行政决定引发的行政争议大幅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