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区司法局蟠龙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分级分类管理学习教育

时间: 2022-01-06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209

  2022年1月1日起,《重庆市社区矫正对象分级分类分阶段管理教育办法》正式实施。为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实现社区矫正“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工作目标,近日,梁平区司法局蟠龙司法所组织辖区内的社区矫正对象逐一进行了分级分类管理学习教育。

  工作人员要求社区矫正对象从思想上提高认识,按规定进行日常报到、思想汇报、参加学习教育,服从管理,积极改造,切实做到不违规、不违法,争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同时,司法所将通过手机定位掌握、限制社区矫正对象活动范围,加强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对象要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管理规定,做到不越界、不关机、不人机分离,严格履行外出请假手续。

通讯员 邱大辉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梁平区司法局蟠龙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分级分类管理学习教育

  2022年1月1日起,《重庆市社区矫正对象分级分类分阶段管理教育办法》正式实施。为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实现社区矫正“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工作目标,近日,梁平区司法局蟠龙司法所组织辖区内的社区矫正对象逐一进行了分级分类管理学习教育。

  工作人员要求社区矫正对象从思想上提高认识,按规定进行日常报到、思想汇报、参加学习教育,服从管理,积极改造,切实做到不违规、不违法,争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同时,司法所将通过手机定位掌握、限制社区矫正对象活动范围,加强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对象要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管理规定,做到不越界、不关机、不人机分离,严格履行外出请假手续。

通讯员 邱大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