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郑丽梅)驾驶员张某禁不住美酒的诱惑,边开车边品尝刚买的米酒,结果被渝北交巡警查获酒驾,受到了严处。 2月9日上午10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兴大队民警在渝北龙骏大道设置春运交通安全检查站,对过往的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张某所驾小车的驾驶室里有一股浓浓的酒气。于是,民警询问张某是否饮酒了,便责令他下车接受检查。张某犹豫了片刻解释道:“警官,我……我没有喝酒。我驾驶室里放了一瓶散装粮食酒,散发了酒味。”为了搞清楚情况,民警要求张某配合进行酒精吹气测试,测试结果为21mg/100ml,构成酒驾。面对检测结果,张某最终道出了实情。 当天,张某家里来了不少客人,老婆便让他驾车到龙兴镇街上购买一些白酒。他驾车来到卖酒的商店,老板就给他推荐了一款好喝且畅销的高浓度粮食酒。老板请他尝一尝,但是,张某以要开车为由,拒绝了品尝,只是闻了闻酒气。这款酒有一股浓浓的酒香,张某感觉确实是一款好酒。购买了几斤白酒后,张某便驾车回家。回家途中,浓浓的酒气一直弥漫在驾驶室,使张某心中的酒虫蠢蠢欲动,一直想喝两口尝尝。 来到龙骏大道一处路口,张某没有顶住酒香诱惑,在等红绿灯时,打开酒瓶,喝了一口。白酒入口,纯绵香甜、非常舒服。这一下,就勾起了张某的酒瘾,他禁不住拿起酒瓶,又饮了几口。就这样,他连续喝了好大几口下肚,竟然超过了2两多。喝完后,他又继续驾车上路。没想到刚行驶几百米就被设卡的民警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民警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的张某予以记12分、罚款1000元、扣驾证6个月的处罚。张某蒙了,后悔不已,觉得这瓶酒忒贵了。 交巡警提醒: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任何时候到要牢记。千万不要抱侥幸心理,不要以为自己解酒功能好或者喝得少,就不会出现酒驾违法。为了交通安全,开车绝对滴酒不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