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杨婷)“一慢二看三通过”,这个交规不仅针对于驾驶人,也针对于行人,交通错综复杂,之所以制定交通法规,是因为要规范才能保障安全,如若不遵守,那么安全也将随之远去。近日,大足发生一起行人、驾驶人互不相看发生的事故。 当天上午10时20分许,曾某驾驶小车沿大安路由高坪往大足方向行驶,驶至大安路高峰便民服务中心外,刮撞行人陈某,致陈某受伤、车辆受损。 据调查,当时曾某正常行驶,行经斑马线及街边人群密集处时,未减速礼让,人群中年迈的陈某并未选择通过斑马线过马路,而是为了少走几步路闷头前行,在未确认安全的情况下横过马路,导致双方发生碰撞。经查看行车记录仪,民警发现距离行人陈某大概10米远就有一处斑马线,事故发生实属不应该。 曾某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陈某在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是造成事故的次要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认定由曾某负主要责任、陈某负次要责任。 交巡警提醒:作为道路交通的参与者,驾驶人在行经斑马线前或遇正在过马路的行人应减速、停车让行,行人在过马路时更要选择斑马线,“守法规 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