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亮法治暖光 “掌灯”青少年成长——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黔江区检察院检察二部未检部门

时间: 2022-04-14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012

2018年以来,黔江区检察院检察二部未检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精神和黔江区委对妇女儿童工作的相关要求,围绕未成年检察工作重点,立足检察工作职能职责,依托“莎姐”品牌,不断拓宽检察视野、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等方面发挥了检察力量。2021年12月,黔江区检察院检察二部未检部门被表彰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检察长任法治校长为中学生上法治课(资料图)

  从“爱”字出发 合力绘制保护的同心圆

17岁的军军(化名)喜欢上网玩游戏,曾为了解除网络游戏中的防沉迷系统求助“网络高手”,不料被诈骗几百元。受骗后,他不仅没有从中汲取教训,反而学起了诈骗分子的伎俩,在抖音上散布自己可以解除游戏防沉迷系统的虚假信息,骗得了未成年被害人成成(化名)的信任,诈骗4600元钱后,军军便消失在了网络空间。

“作为一名未成年人,人生路刚刚起步,因为冲动或无知,他们走岔了路。”负责未检工作的黔江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梁利金经常给新进的未检检察官说,比起痛心,更应当关注关心如何帮助关爱未成年人,让他重新走回正确的人生轨道。

在案件办理中,办案人员通过作军军母亲和被害人的思想工作,积极促进军军的母亲和被害人双方达成和解。军军的母亲代为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谅解。考虑到军军在作案时还是未成年人,且系一名在校学生,本人也自愿认罪认罚,最终对其作出微罪不起诉的决定。

“对涉罪未成年人,我们坚持严管厚爱,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以是否有利于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为标准,通过对涉罪未成年人的观察和征询各方意见,对于初犯、偶犯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予逮捕或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给予他们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承办检察官说道。

军军远在海南,承办检察官考虑到让军军来重庆黔江接受不起诉宣告既增加家庭经济压力,又影响其正常的课程学习。于是决定通过使用微信视频连线的方式,向其宣布不起诉决定,并通过邮寄的方式向其送达不起诉文书。

“感谢检察机关为挽救这个孩子作出的努力,今后一定好好教育孩子,让军军不再踏错方向走错路。”军军的母亲向检察官表示感谢,称赞检察机关这种人性化执法办案,既省去了家庭因案往返的奔波和远赴千里的开支,又不耽误家人的工作和孩子的学习,真心真情为群众着想办实事。

针对未成年人偶发的轻微刑事案件,黔江区检察院坚持从爱出发,本着是否有利于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为标准,努力促进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2018年以来,黔江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不捕不诉率和附条件不起诉率均呈现逐年上升趋势,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呈现下降趋势,共不批准逮捕25人,不起诉41人,其中附条件不起诉24人。

  从“教”字着眼 护佑青少年健康成长

“未成年人正是青少年处于人生从幼稚走向成熟的时期,他们思想最活跃,好奇心最强,但社会阅历较少,思维相对单一,容易遭受他人唆使,难以抵御外界诱惑,面对繁杂的社会现象,很容易染上不良习气,误入歧途,走向犯罪。” 黔江区检察院“莎姐”检察官訾芳说,在孩子们心中种下法律与爱的种子,让他们在法律的保护和帮助下安心学习,健康成长,是未成年人检察一直以来不断努力的目标。

为此,黔江区检察院组建了由9名院领导组成的法治副校长团队,成立了20余人的“莎姐”普法团队,在全区开展未成年教育普法工作,护佑青少年健康成长。2018年以来,开展“莎姐”进校园43次,进社区6次、进乡村3次,发放普法宣传册64000余本,促进未成年保护工作长治长效。

此外,黔江区检察院建立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通过“检察官+社工+家庭+个人”四方联动的方式形成教育合力,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心理和行为开展全方位观护和帮教。通过丰富多样的社会观护帮教活动,更好地帮教涉案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2018年以来,已经对42名妇女儿童开展心理教育辅导113余人次。

  从“帮”字入手 特殊保护尽显司法温度

成长经历、性格特点、平时表现、犯罪原因、社会评价、监护教育情况、犯罪认识能力……只有走进他们的世界,全面掌握涉罪未成年人的背景资料,才能有针对性地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感化、挽救。在办理未成年人王某盗窃一案中,黔江区检察院未检检察官主动深入对王某的成长经历、家庭环境、犯罪原因开展社会调查,了解到其一直跟随年迈的奶奶共同生活,其母亲离家出走多年,其父亲系精神病人。未检检察官主动联系王某的大伯,通过作王某大伯的思想工作,建议其协助王某的奶奶对王某开展监管。

在了解到王某因怕被同学嘲笑而辍学不愿读书时,未检检察官邀请他走进心理疏导室开展心理辅导,同时,积极协调教育部门帮其转学籍,一起为困境中的未成年人撑起法治绿荫。

在救助方式上,除了综合运用心理治疗、帮助入学、协调就业等方面外,还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实现精准帮扶。2018年以来,未检部门共为154人提供法律援助,开展社会调查122人次,开展司法救助20余次。

2021年3月初,黔江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案件时,发现案件受害人侯某已经60多岁,独自一人居住,无人照顾,且案发后未收到任何赔偿,生活上存在困难。“我两个还在上小学的外孙也很可怜,现在她们的妈妈‘走了’,只能跟着爷爷奶奶住,我们又没有经济来源,奶奶还被确诊为肺癌……”候某难掩泪光告诉办案检察官。

面对重大家庭变故,本就困难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解决两个外孙的上学和日常开支等问题成了当务之急。未检检察官在为侯某开展心理疏导的同时,考虑到也必须要先解决他们的生活后顾之忧,便积极与相关民政部门沟通协调,为他们解决生活保障问题。

“从个体到整体,从内心世界到外部环境,从校园到社会。我们将持续关注未成年人成长的方方面面,点亮法治暖光,掌灯照亮他们的成长之路。”訾芳说。

此外,黔江区检察院还认真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精神,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一起走进校园周边等重点场所,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发出改进工作检察建议,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学习生活环境。

  通讯员 彭冲 孙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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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亮法治暖光 “掌灯”青少年成长——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黔江区检察院检察二部未检部门

2018年以来,黔江区检察院检察二部未检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精神和黔江区委对妇女儿童工作的相关要求,围绕未成年检察工作重点,立足检察工作职能职责,依托“莎姐”品牌,不断拓宽检察视野、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等方面发挥了检察力量。2021年12月,黔江区检察院检察二部未检部门被表彰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检察长任法治校长为中学生上法治课(资料图)

  从“爱”字出发 合力绘制保护的同心圆

17岁的军军(化名)喜欢上网玩游戏,曾为了解除网络游戏中的防沉迷系统求助“网络高手”,不料被诈骗几百元。受骗后,他不仅没有从中汲取教训,反而学起了诈骗分子的伎俩,在抖音上散布自己可以解除游戏防沉迷系统的虚假信息,骗得了未成年被害人成成(化名)的信任,诈骗4600元钱后,军军便消失在了网络空间。

“作为一名未成年人,人生路刚刚起步,因为冲动或无知,他们走岔了路。”负责未检工作的黔江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梁利金经常给新进的未检检察官说,比起痛心,更应当关注关心如何帮助关爱未成年人,让他重新走回正确的人生轨道。

在案件办理中,办案人员通过作军军母亲和被害人的思想工作,积极促进军军的母亲和被害人双方达成和解。军军的母亲代为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谅解。考虑到军军在作案时还是未成年人,且系一名在校学生,本人也自愿认罪认罚,最终对其作出微罪不起诉的决定。

“对涉罪未成年人,我们坚持严管厚爱,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以是否有利于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为标准,通过对涉罪未成年人的观察和征询各方意见,对于初犯、偶犯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予逮捕或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给予他们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承办检察官说道。

军军远在海南,承办检察官考虑到让军军来重庆黔江接受不起诉宣告既增加家庭经济压力,又影响其正常的课程学习。于是决定通过使用微信视频连线的方式,向其宣布不起诉决定,并通过邮寄的方式向其送达不起诉文书。

“感谢检察机关为挽救这个孩子作出的努力,今后一定好好教育孩子,让军军不再踏错方向走错路。”军军的母亲向检察官表示感谢,称赞检察机关这种人性化执法办案,既省去了家庭因案往返的奔波和远赴千里的开支,又不耽误家人的工作和孩子的学习,真心真情为群众着想办实事。

针对未成年人偶发的轻微刑事案件,黔江区检察院坚持从爱出发,本着是否有利于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为标准,努力促进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2018年以来,黔江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不捕不诉率和附条件不起诉率均呈现逐年上升趋势,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呈现下降趋势,共不批准逮捕25人,不起诉41人,其中附条件不起诉24人。

  从“教”字着眼 护佑青少年健康成长

“未成年人正是青少年处于人生从幼稚走向成熟的时期,他们思想最活跃,好奇心最强,但社会阅历较少,思维相对单一,容易遭受他人唆使,难以抵御外界诱惑,面对繁杂的社会现象,很容易染上不良习气,误入歧途,走向犯罪。” 黔江区检察院“莎姐”检察官訾芳说,在孩子们心中种下法律与爱的种子,让他们在法律的保护和帮助下安心学习,健康成长,是未成年人检察一直以来不断努力的目标。

为此,黔江区检察院组建了由9名院领导组成的法治副校长团队,成立了20余人的“莎姐”普法团队,在全区开展未成年教育普法工作,护佑青少年健康成长。2018年以来,开展“莎姐”进校园43次,进社区6次、进乡村3次,发放普法宣传册64000余本,促进未成年保护工作长治长效。

此外,黔江区检察院建立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通过“检察官+社工+家庭+个人”四方联动的方式形成教育合力,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心理和行为开展全方位观护和帮教。通过丰富多样的社会观护帮教活动,更好地帮教涉案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2018年以来,已经对42名妇女儿童开展心理教育辅导113余人次。

  从“帮”字入手 特殊保护尽显司法温度

成长经历、性格特点、平时表现、犯罪原因、社会评价、监护教育情况、犯罪认识能力……只有走进他们的世界,全面掌握涉罪未成年人的背景资料,才能有针对性地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感化、挽救。在办理未成年人王某盗窃一案中,黔江区检察院未检检察官主动深入对王某的成长经历、家庭环境、犯罪原因开展社会调查,了解到其一直跟随年迈的奶奶共同生活,其母亲离家出走多年,其父亲系精神病人。未检检察官主动联系王某的大伯,通过作王某大伯的思想工作,建议其协助王某的奶奶对王某开展监管。

在了解到王某因怕被同学嘲笑而辍学不愿读书时,未检检察官邀请他走进心理疏导室开展心理辅导,同时,积极协调教育部门帮其转学籍,一起为困境中的未成年人撑起法治绿荫。

在救助方式上,除了综合运用心理治疗、帮助入学、协调就业等方面外,还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实现精准帮扶。2018年以来,未检部门共为154人提供法律援助,开展社会调查122人次,开展司法救助20余次。

2021年3月初,黔江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案件时,发现案件受害人侯某已经60多岁,独自一人居住,无人照顾,且案发后未收到任何赔偿,生活上存在困难。“我两个还在上小学的外孙也很可怜,现在她们的妈妈‘走了’,只能跟着爷爷奶奶住,我们又没有经济来源,奶奶还被确诊为肺癌……”候某难掩泪光告诉办案检察官。

面对重大家庭变故,本就困难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解决两个外孙的上学和日常开支等问题成了当务之急。未检检察官在为侯某开展心理疏导的同时,考虑到也必须要先解决他们的生活后顾之忧,便积极与相关民政部门沟通协调,为他们解决生活保障问题。

“从个体到整体,从内心世界到外部环境,从校园到社会。我们将持续关注未成年人成长的方方面面,点亮法治暖光,掌灯照亮他们的成长之路。”訾芳说。

此外,黔江区检察院还认真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精神,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一起走进校园周边等重点场所,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发出改进工作检察建议,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学习生活环境。

  通讯员 彭冲 孙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