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近日,铜梁区公安局移送起诉的一起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案宣判,被告人赵某因非法经营罪受到刑事处罚。据悉,这是铜梁区首例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可有效震慑该类犯罪行为。 经铜梁警方缜密侦查,2018年至2019年12月期间,赵某在无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多次从四川省遂宁市进购烟花爆竹,并通过老路私自运输到铜梁销售牟利,涉案金额20余万元。当民警将赵某抓获时,其还剩余1000余件非法烟花爆竹尚未销售。随后,民警在铜梁区平滩镇一民房中将赵某非法储存的1000余件烟花爆竹查获并扣押。经专业机构对该批烟花爆竹进行质量检测,结果显示,其中900余件为不合格产品,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在掌握充分证据后,铜梁警方将赵某移送审查起诉。 近日,铜梁区法院依法对该案进行审理后认为,赵某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情节严重,依法构成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万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