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执法轨道交通支队一大队执法人员在江北机场T3航站楼出发层发现,一辆川籍小型客车载有4名乘客,形迹可疑,遂上前对其进行例行检查。 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该车驾驶员承认了其非法营运的行为。经进一步调查得知,该车驾驶员刘某当天在重庆主城区搭载了4名乘客,准备前往四川广安,刘某与乘客约定车费为每人100元,因还未到达目的地,所以刘某还未向乘客收取车费。同时执法人员还发现,刘某于上半年就在重庆西站被查处过。 刘某的行为涉嫌二次从事非法营运,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八条之规定,执法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刘某进行行政处罚。因刘某多次违规载客,按照《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执法人员也将刘某移交机场交巡警作进一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