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检察院出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奖励办法 举报人最高可获10万元奖金

时间: 2019-08-21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9337

本网讯(记者 舒楚寒)记者近日从江北区检察院获悉,为鼓励社会公众向检察机关举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该院制定出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线索如被采用,个人最高可获得10万元奖金的奖励。

《办法》重点对生态、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保护等五类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范围进行了详细解释。

生态类案件范围包括人为因素造成的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土地盐碱化、生物多样性减少等;环境类案件范围包括大气污染、土壤污染、水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等;资源类案件范围包括土地、林业、草原、矿产、水产等资源等受到破坏的情形。

食品药品安全类案件范围包括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生产、销售假药或者劣药等。

国有财产保护类案件范围包括国家出资的企业所支配的经营性国有财产;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在法律上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财产;税收类、罚没类、费用类由国家权力机关取得应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财政补贴类、社会保障类国家因政策扶持和社会保障支出的各项资金等。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类案件范围包括国土等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职,造成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流失、土地闲置、违法使用、违法审批许可等。

英烈保护类案件范围包括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行为以及侵占、破坏、污损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行为等。

值得注意的是,举报人在向该院举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时,要属于该行政区域范围内,属于检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公益诉讼案件,并且需提供与举报内容相应的初步证据。

《办法》规定,对社会公众和单位、组织举报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经检察机关查证属实立案审查后,有积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给予举报人一定的精神及物质奖励。

奖励方式为荣誉奖励和奖金奖励。奖金奖励根据举报线索的性质、情节和举报线索价值等因素确定奖励金额,每案奖金数额一般在1000元至100000元。

举报人可以通过来信、来访、电话、网络等方式进行举报。

来信来访举报:来信举报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27号,邮编:400025,收信人: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检察七部>;来访举报人可以直接到江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务接待大厅举报;

电话举报:(023)67722000(江北区检察院案件综合管理部<检察八部>);

网络举报:可以通过关注“重庆江北检察”官方微信、官方微博、今日头条等方式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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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检察院出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奖励办法 举报人最高可获10万元奖金

本网讯(记者 舒楚寒)记者近日从江北区检察院获悉,为鼓励社会公众向检察机关举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该院制定出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线索如被采用,个人最高可获得10万元奖金的奖励。

《办法》重点对生态、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保护等五类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范围进行了详细解释。

生态类案件范围包括人为因素造成的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土地盐碱化、生物多样性减少等;环境类案件范围包括大气污染、土壤污染、水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等;资源类案件范围包括土地、林业、草原、矿产、水产等资源等受到破坏的情形。

食品药品安全类案件范围包括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生产、销售假药或者劣药等。

国有财产保护类案件范围包括国家出资的企业所支配的经营性国有财产;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在法律上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财产;税收类、罚没类、费用类由国家权力机关取得应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财政补贴类、社会保障类国家因政策扶持和社会保障支出的各项资金等。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类案件范围包括国土等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职,造成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流失、土地闲置、违法使用、违法审批许可等。

英烈保护类案件范围包括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行为以及侵占、破坏、污损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行为等。

值得注意的是,举报人在向该院举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时,要属于该行政区域范围内,属于检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公益诉讼案件,并且需提供与举报内容相应的初步证据。

《办法》规定,对社会公众和单位、组织举报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经检察机关查证属实立案审查后,有积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给予举报人一定的精神及物质奖励。

奖励方式为荣誉奖励和奖金奖励。奖金奖励根据举报线索的性质、情节和举报线索价值等因素确定奖励金额,每案奖金数额一般在1000元至100000元。

举报人可以通过来信、来访、电话、网络等方式进行举报。

来信来访举报:来信举报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27号,邮编:400025,收信人: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检察七部>;来访举报人可以直接到江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务接待大厅举报;

电话举报:(023)67722000(江北区检察院案件综合管理部<检察八部>);

网络举报:可以通过关注“重庆江北检察”官方微信、官方微博、今日头条等方式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