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欺凌认定机制保护未成年人 全国人大来渝征求未成年人法律案意见建议

时间: 2020-08-29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198

  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自去年10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一审以来,目前已通过两次审议。8月25日,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光权带队,带着这两部法律案的二次审议稿来渝,进一步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

  在当天的座谈会上,来自市人大、市委政法委以及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妇联、市民政局、市共青团及区县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结合我市的实际工作,以及一些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对这两部法律案的二次审议稿提出了进一步的修改建议。

  “利用暑假,我走访了多个省市,与同行们进行了交流学习,此次提出的意见建议也包含了他们大多数人的声音。”在渝全国人大代表刘希娅提出建议,开设“113”未成年人保护热线,全天候接受和处理有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有关事宜,确保法律的贯彻落实。

  刘希娅已连续两次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这两部法律案,她这次对这两部法律案提出了40余条具体修改建议,如增设教育惩戒权、加强校园欺凌的管理规定、强化监护人权责、增加未成年人健康权保护等内容。

  在渝全国人大代表李延萍建议,专门学校作为此次修法中的一个重要内容,要统筹协调。

  其他参会人员也建议,增加对未成年人性引诱等的法律规定,建立欺凌认定机制、强化监护人责任、细化专门学校的定义、制定困境儿童标准等。

  “此次来渝调研的重点就是,进一步征求如何建立法律协调机制、谁来牵头承担,以及大家对专门教育、收容教育等方面的新意见、建议。”由重庆选出的第十一、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周光权表示,还将到市检察院、市民政局等部门开展实地调研走访。

  周光权称,在市人大收集到的意见建议都非常好,回去后将对此进行逐条梳理,经讨论后吸纳,并对草案进一步予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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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欺凌认定机制保护未成年人 全国人大来渝征求未成年人法律案意见建议

  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自去年10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一审以来,目前已通过两次审议。8月25日,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光权带队,带着这两部法律案的二次审议稿来渝,进一步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

  在当天的座谈会上,来自市人大、市委政法委以及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妇联、市民政局、市共青团及区县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结合我市的实际工作,以及一些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对这两部法律案的二次审议稿提出了进一步的修改建议。

  “利用暑假,我走访了多个省市,与同行们进行了交流学习,此次提出的意见建议也包含了他们大多数人的声音。”在渝全国人大代表刘希娅提出建议,开设“113”未成年人保护热线,全天候接受和处理有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有关事宜,确保法律的贯彻落实。

  刘希娅已连续两次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这两部法律案,她这次对这两部法律案提出了40余条具体修改建议,如增设教育惩戒权、加强校园欺凌的管理规定、强化监护人权责、增加未成年人健康权保护等内容。

  在渝全国人大代表李延萍建议,专门学校作为此次修法中的一个重要内容,要统筹协调。

  其他参会人员也建议,增加对未成年人性引诱等的法律规定,建立欺凌认定机制、强化监护人责任、细化专门学校的定义、制定困境儿童标准等。

  “此次来渝调研的重点就是,进一步征求如何建立法律协调机制、谁来牵头承担,以及大家对专门教育、收容教育等方面的新意见、建议。”由重庆选出的第十一、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周光权表示,还将到市检察院、市民政局等部门开展实地调研走访。

  周光权称,在市人大收集到的意见建议都非常好,回去后将对此进行逐条梳理,经讨论后吸纳,并对草案进一步予以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