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自5月1日零时起进入汛期

时间: 2022-04-29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4916

  本网讯(记者 叶惠娟)记者今(29)日从市应急局获悉,根据《重庆市防汛抗旱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气象水文研判,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从5月1日零时起全市进入汛期。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出,面对极端天气频发重发,世界疫情持续和严峻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做好今年防汛抗旱工作尤为重要。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认真贯彻全国暨全市防汛抗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强化防汛抗旱责任担当,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突出抓好大江大河、过境洪水、暴雨山洪、城市内涝、局地干旱等水旱灾害的防范应对,守住不发生重特大水旱灾害责任事故和群死群伤事件“两条底线”。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各区县防指、市防指各成员单位要全面进入汛期工作状态,坚决做到班子到位,要调整完善指挥班子、技术班子、值班班子、战斗班子;做到制度到位,要发挥好三个责任人、预警预报、指挥调度、转移避险、抢险救援、调查评估等制度的作用;做到条件到位,要建强通讯保障、物资装备、基础设施等各项基础条件,做到能力到位,要培训教育干部,宣传发动群众,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做到作风到位,防汛抗旱各级责任人要严肃起来、紧张起来,迅速上岗位、入阵地。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我市自5月1日零时起进入汛期

  本网讯(记者 叶惠娟)记者今(29)日从市应急局获悉,根据《重庆市防汛抗旱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气象水文研判,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从5月1日零时起全市进入汛期。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出,面对极端天气频发重发,世界疫情持续和严峻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做好今年防汛抗旱工作尤为重要。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认真贯彻全国暨全市防汛抗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强化防汛抗旱责任担当,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突出抓好大江大河、过境洪水、暴雨山洪、城市内涝、局地干旱等水旱灾害的防范应对,守住不发生重特大水旱灾害责任事故和群死群伤事件“两条底线”。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各区县防指、市防指各成员单位要全面进入汛期工作状态,坚决做到班子到位,要调整完善指挥班子、技术班子、值班班子、战斗班子;做到制度到位,要发挥好三个责任人、预警预报、指挥调度、转移避险、抢险救援、调查评估等制度的作用;做到条件到位,要建强通讯保障、物资装备、基础设施等各项基础条件,做到能力到位,要培训教育干部,宣传发动群众,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做到作风到位,防汛抗旱各级责任人要严肃起来、紧张起来,迅速上岗位、入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