耍小聪明!货车司机为躲摄像污损号牌受处罚

时间: 2022-06-24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4927

  本网讯(通讯员 刘佳丽)为躲避交通摄像处罚,故意将车牌号污损,近日,两名大货车驾驶员被路面执勤的交巡警当场查获,受到处罚。

  6月20日,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保税港区大队民警在国道319沙坪开展大货车违法专项整治时,发现一前一后两辆满身污浊的重型自卸货车快速驶来,民警立即指挥其靠边接受检查。在检查中,民警发现,两辆车都存在车牌故意用泥巴覆盖、用墨笔修改的痕迹。民警怀疑车牌号可能是人为污损,便对两司机进行询问。

  经询问,驾驶员万某和张某在不同的公司运输建筑工地的渣土,目的地都是渝北区保税港某渣场。当天,万某和张某驾车很远就看到交巡警检查大货车,心虚胆怯,本想调头逃跑,但该路段属于单行车道,根本无法调头,只得硬着头皮往前开。民警拦下检查时,两人都撒谎说,号牌是被雨水和泥土自然污损的,不是自己糊弄上去的。经过民警仔细检查,发现其中一辆货车车牌号的数字上均匀涂有泥巴和用墨笔涂黑的痕迹,另一辆货车车牌阿拉伯数字被泥巴完全覆盖,而英文字母部分却十分清晰,并无丁点泥土,明显属于人为涂抹覆盖。面对事实,两驾驶员哑口无言,无法再继续狡辩,只得老实承认,确实是他们自己涂抹和覆盖的,目的就是躲避电子摄像抓拍处罚。

  民警对万某和张某故意污损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责令其将号牌恢复原样。因万某和张某属于“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对万某和张某分别处以记9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示:污损号牌是严重交通违法,绝对不要故意涂抹、篡改和伪造,一旦被查获,将会受到交通法规严厉处罚。请广大驾驶员不要为了防备监控摄像而污损、篡改、伪造车牌;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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耍小聪明!货车司机为躲摄像污损号牌受处罚

  本网讯(通讯员 刘佳丽)为躲避交通摄像处罚,故意将车牌号污损,近日,两名大货车驾驶员被路面执勤的交巡警当场查获,受到处罚。

  6月20日,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保税港区大队民警在国道319沙坪开展大货车违法专项整治时,发现一前一后两辆满身污浊的重型自卸货车快速驶来,民警立即指挥其靠边接受检查。在检查中,民警发现,两辆车都存在车牌故意用泥巴覆盖、用墨笔修改的痕迹。民警怀疑车牌号可能是人为污损,便对两司机进行询问。

  经询问,驾驶员万某和张某在不同的公司运输建筑工地的渣土,目的地都是渝北区保税港某渣场。当天,万某和张某驾车很远就看到交巡警检查大货车,心虚胆怯,本想调头逃跑,但该路段属于单行车道,根本无法调头,只得硬着头皮往前开。民警拦下检查时,两人都撒谎说,号牌是被雨水和泥土自然污损的,不是自己糊弄上去的。经过民警仔细检查,发现其中一辆货车车牌号的数字上均匀涂有泥巴和用墨笔涂黑的痕迹,另一辆货车车牌阿拉伯数字被泥巴完全覆盖,而英文字母部分却十分清晰,并无丁点泥土,明显属于人为涂抹覆盖。面对事实,两驾驶员哑口无言,无法再继续狡辩,只得老实承认,确实是他们自己涂抹和覆盖的,目的就是躲避电子摄像抓拍处罚。

  民警对万某和张某故意污损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责令其将号牌恢复原样。因万某和张某属于“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对万某和张某分别处以记9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示:污损号牌是严重交通违法,绝对不要故意涂抹、篡改和伪造,一旦被查获,将会受到交通法规严厉处罚。请广大驾驶员不要为了防备监控摄像而污损、篡改、伪造车牌;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