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张柳妞)近日,在北碚区蔡家岗街道同熙路与嘉瑞大道红绿灯十字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两名驾驶员不按交通民警提示使用交管“12123”快处快撤,将车停在十字路口原地协商赔偿事宜。由于长时间占用道路,影响该路段车辆正常通行被处罚。 当日早上7时23分左右,驾驶员唐某因观察不仔细,操作不当,驾驶小轿车从蔡家中央公园方向沿同熙路往中庚城方向行驶,行驶至同熙路与嘉瑞大道红绿灯十字路口时,与对向车道驶来的小轿车车头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无人员受伤。 北碚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民警接警后,立即与报警人联系了解情况,并告知当事人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拍照后立即撤离现场,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协商处理。直至8时许,双方均未拍照撤离现场,而是将车停在原地协商赔偿事宜,完全不顾已经交通堵塞的情况。 民警到达现场后,快速拍照,并引导两车移动到不影响交通的路段,给双方开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同时,根据《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七条之规定,民警对双方驾驶员给予了处罚。 北碚交巡警提醒: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对事实成因无争议直报保险公司理赔或通过交管“12123”App自行协商处理,有争议的使用交管“12123”App在线报警处理、拨打“110”报警处置或前往交通事故快处服务点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