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昨日,记者从市人大教科文卫委了解到,我市启动对《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修订。 2000年,《实施办法》颁布实施,为我市红十字会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但随着红十字会法和红十字会章程的修订,红十字会实践中一些新问题需要以法治化方式加以解决,亟需对红十字会法《实施办法》进行修订。由此,《实施办法》修订工作,列入明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议题。 为此,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市红十字会就深化红十字会改革、完善管理体制和治理结构、设立监事会、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募捐救助、做好红十字青少年和志愿服务等方面进行调研。 根据前期调研情况,对照新修订的红十字会法和红十字会章程、红十字总会改革方案,初步梳理出了9个方面问题,需要在修订工作中予以关注和解决。 这9个方面问题包括:红十字会组织的政治定位、职责任务、治理结构、管理体制、基层组织建设、款物募集、公信力建设、工作保障和激励机制、有关法律责任等。 近日,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听取修法前期工作、文本起草情况、修法进度安排,并讨论修法拟解决的问题和进度任务安排清单。大家认为,红十字会公信力建设问题,除法律监督、政府监督、社会监督外,还需要从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审计公开、信息发布等制度层面规范内部监督,这些问题需要在法规的修订中有所体现和规范。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金强表示,在形成法规文本时,要细化上位法的做法,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立法的重要标尺,有效融入法规中;要梳理经验做法,使法规体现地方特色,同时按照问题清单开展深入调研。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带着这9个方面的问题进行调研,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并进行分析论证。 |